做律师过十年,回首接受咨询的过往,有时候挺有意思,有时候也是啼笑皆非。
有一次在办公室正闲着呢,接到一位女士电话,电话里火急火燎,说有个大项目,马上要启动了,协议还没签,急缺律师,详情非面谈不可。我一听,来活儿了啊,这得接。于是便问公司在哪里,我这就过去。女士电话里告诉了我写字楼的地址,我便拎上笔记本电脑,下楼打车,一溜烟的过去了。
到了指定地点,一男一女在办公室等我呢。原来,他们做文具生意,在整合资源,拿大单。于是几个人意欲设立一家新的公司,需要各方签署投资协议,并据以签署公司章程等,需要将自己的想法落实到文件上,便来听律师的意见。我倾尽所学,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并着重多说了些要点,以便保护他二人的权益。他二人频繁点头,不时询问,不时记录。我看他们听着敦敦,心想有戏,今天可以接一单了,心里也是暗自得意。不料,约一个半小时后,我意犹未尽,他们却已得到了想知道的讯息,便跟我说,公司初立,还没有律师费的预算,等着上了正轨,业务做起来了,一定请我做他们的法律顾问。我悻悻然,也毫无办法,大家彼此客气,他二人把我送到门口。我欲按电梯下行,那女士突然叫住我说,常律师,这里有一个未拆封的咖啡壶,送了您吧,略表心意。初闻此言,心里一顿尴尬,这把我当什么了呢?但又不好拂人之意,便拒绝了。不料那女士执意要给,我便收了。心里五味杂陈。
还有一次,某知名公司打电话给我,说咨询我一个案件,在电话里大致说了案情,资料也没发,说详情面谈,如合意则请律师。我这心里痒痒的,如果拒绝,可能就失去一机会,左右腾得开时间,便开车走一趟吧。来到公司,果然气派。引入会议室,直接切入正题,我便以己所知,尽量答其所问。咨询我的是法务,也算对口,也算识货,交谈还算不错。我自以为得意,想来这次能成。时间飞快,很快大家对案件的讨论比较透彻了。不料,没迎来签约的表示,倒是迎来“致谢”的送辞——常律师,非常感谢,我们法务先处理一下,实在不行,再请您。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前几天,同事座机接到电话,说客户咨询股权激励的事情,并留言说“速回复为盼”,于是我复电,询问相关情况。接电话的是总助,并不太了解业务,邀我去公司面谈。我犹豫不决,对方说,很有诚意,来公司跟老总面谈比较透彻。我便颠颠的与一同事驱车前往。来到公司,装修的算是大气,员工也有几十人。办公室里有“××集团,世界五百强”,观之令人油然而生“这公司规模不小”之感。来到老总办公室,老总比我还年轻,介绍说做互联网传媒,今年八月新设了一家公司,不知道选择是A股上市呢还是港股上市,好生难以决断。我对此大吃一斤,刚设立就要上市,难道我听错了?于是确认再三,这年轻老总硬是表示我理解的没错,他就是要上市,所以才问股权结构设计、股权激励平台等。我便很客气的跟他讲了证监会、联交所的一些规则。这老总全无概念,讲的兴起,他还翩翩起舞,拿起笔在演示版上给我们讲解起来他的宏伟规划——但从法律上看,这饼画的太远了。
中间几度尬聊,于是委婉述说了自己的建议,结束了会面,想早点离开,免得浪费时间。末了,还算礼貌,这位老总穿过办公室开放区域送我们去电梯口,看着这某某集团世界五百强的硕大标语,我说出心中疑惑:“贵司跟××集团”有股权或者其他关系吗(因为这家集团确实存在)?“没有啊,只是成为世界五百强是我的愿景。”末了,加了一句“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这让我着实无语,只好嘿然无语。作为公司领导者,无视其他公司权益,贸然使用,涉嫌侵权而不自知,尚有自得之意——这就不应该了。
出来后,跟同事说,好一番浪费时间。同事说,这也是咱们咎由自取,我们何必非得出来接受咨询呢?自掉身价不说,客户可能也不需要这样召之即来的律师。如果客户真有诚意,那么约好时间,来律师楼面谈,就该是基本的敬意和礼仪。否则,随意呼喝律师外出跑一趟,可能还约了几拨律师咨询,“面试一样”,岂有尊重在里面?
想想有理。除非熟人介绍,对陌生咨询,至多电话解答,以后不再像“应召男郎”一样,外出接受咨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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