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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容悦小茶茶

-1-

俊男美女,看似天设地造。

十七岁的祺煜,是个特别漂亮的少年。面如玉,眉如剑,一双茶褐色的眼睛细细长长,还总闪烁着细碎的光芒,灿若暗夜的星辰。

哥哥没他好看,妹妹没她好看,父亲母亲也没他好看,没人知道这是打哪来的优良基因。倒是那身形,绝对遗传自父亲的直挺与颀长。

村里的那些人,聊起祺煜的时候,是这么说的:

“那么漂亮的男孩儿,将来要娶怎样的媳妇,也是愁事一件呢!”

“一定得娶个特别漂亮的,不能白瞎了那副俊样儿!”

“哈哈哈……谁说不是!不过那得跳出咱这四骊乡了,四骊乡还没听说谁家有姑娘特别出挑呢!”

“不不不!那辛家的二姑娘,姿色也相当不错,年纪也相仿呀!”

“辛家的?辛家河那个辛常春吗?我只见过他家的大姑娘……个头还蛮高的,但相貌嘛,实属一般吆!”

“二姑娘!二姑娘!跟大姑娘的长相,也可谓是南辕北辙了。高挑之外,那是个柳眉杏眼的美人胚子。依我看,外表上能跟祺煜匹配的,也就她了!”

“啥名儿晓得不?老辛家居然也这么有福气!”

“晓得晓得!辛小悦嘛!跟我儿子奇奇同在四骊中学读高一,听说是学校鼎鼎有名的校花呢!”

“这……奇奇说的?”

“对喽!小伙子也中意人家呢!哈哈哈!”

“哈哈哈!奇奇也不差呀!中意就追呗,免得肥水流了外人田!万一修成正果呢……你脸上也有光不是?哈哈哈……”

“哎,不行不行不行!才多大点孩子,还是学业为重!学业为重……”

……

凡美貌能被人们称道的,都是真的美。

那这样美的男孩和女孩,他们知道彼此的存在吗?

是的,他们知道。那是被传最能配得上自己的人,能不好奇一睹“芳容”吗?不能。

祺煜长辛小悦一岁,他在M城读大一时,辛小悦才高三。

那年清明,四骊乡已经桃杏芬芳。祺煜回乡祭祖时,就“顺道”“拜访”了那位佳人。

他家到她家,青川村到辛家河村,相隔不过二十里路,他骑着自行车就去了。

他就是要见见她,听人说道了这么久,连他自己都有点信以为真。

大学里,他毫无意外被誉为校草,当然就不乏各种校花、非校花之辈的青睐,但他始终心里有一个结——那个最初被强行“许”给自己的人,到底有多美,没亲自“鉴定”过,怎么甘心?

就去看一眼,至于结果,他倒是一点都不在意。入不了自己眼的人,谁管谁是谁谁。

祺煜没有不以貌取人的观念,因为他遇见的所有人,都是以貌取他的。拥有这种拔尖的容貌,从小被大家各种偏爱,连自己的父母也没能例外。好吃好喝好玩的,样样都是他先得。到别人家里做客,主人总会一边惊叹他的五官,一边多捏捏他的脸蛋,或者多摸摸他的头发,更甚者,会亲他、抱他,会多分他一份糖果。所有这些亲昵的表现,无不是他的长相比哥哥妹妹出众。久而久之,他当然认为自己配拥有最好的东西。

祺煜进了辛家河村,一路打听过去,直接说要找辛小悦,也不在乎人家拿什么样的目光打量自己。

然后他问着问着,就问到了辛小悦本人跟前。

当他被那个有着两个小酒窝的粉嘟嘟的女孩子吸引,颠三倒四地问出辛小悦家是哪个时,他知道自己心率失常了,难得的失常了!

辛小悦蜷曲着双腿,就坐在自家打谷场的墙根下,捧着英语课本背单词。听到有人打听自己家,就礼貌得站起身,指了指不远处,说:“烟囱里冒着烟那家就是了……我妈在蒸馍,你自己进去吧。”

她说的是我妈?祺煜怔在当场。这么说,辛小悦就在眼前了?

“你……你就是辛小悦?”他从自行车上跨下来,心里暗暗惊叹:果然名不虚传,生得比自己想象还要好看。

她把书慢慢背到身后,点头:“嗯。”

他释然一笑,说:“我就是来找你的。”

辛小悦不解,一般没有同学之外的人找她。

祺煜问:“你知道我是谁吗?”

她摇头:“你是……”

“我是祺煜。”

然后,他就看到她的脸渐渐由白变粉,由粉变深红……看吧,她一定是知道自己的!祺煜这个名字,从来都和美貌相关,也和辛小悦相关。

她垂下头,望着地面和脚尖,再也不肯看他一眼。

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大多羞涩。但祺煜是男生,是已被大学的象牙塔氛围熏染过的男生。他简直自来熟地,拉她一起坐下来,询问她的学习状况,打听她理想中的大学,并向她详细描绘M城,描绘自己的大学,只差没直接说,报考M大,我等你了。

辛小悦又不傻,他找上门来“关心”自己,初次见面就能这样热忱,自己若再不解风情,就和那边圈里哼哼唧唧的猪差不多了。

而她看祺煜本人,活脱脱就是她爱的漫画《吸血鬼骑士》里面走出来的玖兰枢。

于是当他再一次问到自己的大学志愿时,辛小悦勇敢地回望他的眼睛,说就选M大,都怪他将它夸得天上地下,自己心动了。

祺煜在那双水汪汪的黑眼睛里,看见了笑容明媚的自己。他真想伸出手指,戳一戳那浅浅的酒窝,或者捏一捏她婴儿肥的圆脸蛋。

他觉得她笑的时候,那张脸如同带着魔力的漩涡,一次次让他沉沦。

“M大是真的不错,我保证你来了不会后悔。”他向她伸出拳头,“加油!”

她也伸出拳头跟他碰一碰:“嗯,我会的。”那酒窝愈发深了。

祺煜感叹,四骊乡的人们眼光可真够毒的,他们敲定的美女,还真是别具一格,连自己这种审美疲劳的人,也认可了。

那年九月,落英缤纷的M大,有最美校草祺煜的M大,辛小悦如约而至。

从此,校园的各个角落,进出着一对璧人,羡煞旁人。

严冬的大雪里,他替她戴好帽子,将围巾缠了一圈又一圈。她的小酒窝真醉人,可现在,里面却盛满了寒冷的风。

她将两只手插进他的羽绒服口袋里,就那样抱着他,仰望他的脸。第一次见有眼睫毛可以生得这么长,但现在,那上面结了一层厚厚的冻霜,白蒙蒙的。茶褐色的眼睛,水汽氤氲。

“毕业了,我们就结婚。”他说。

“毕业了,我们就结婚。”她说。

“可我什么都没有。”他说。

“我也什么都没有。”她说。

于是,她毕业那年,他们在M城租了间小公寓,领了结婚证。

他们的结合,在所有四骊乡乡亲们的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

-2-

大难不死,看似必有后福

一年后,他们的女儿海雁出生,辛小悦就索性辞了职,在家照顾起了孩子。

当时祺煜所在的建材企业,也正好升了他的职。他坐了市场部西南区销售经理的位子。

年纪轻轻,但工作能力不容小觑。从此,祺煜因公出差,各地辗转奔波,成了家常便饭。一家三口,也正式开启了聚少离多的生活模式。

辛小悦带孩子之余,先后报了几个兴趣爱好班,像古典舞培训班、插花兴趣培训班、周末厨艺兴趣班等等,以打发闲暇的时光,顺便学些新技能。

小夫妻的小日子,倒也过得惬意自在、无波无澜。

只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猝不及防间,一场惨烈的车祸便降临在了他们身上。

那是女儿海雁上幼儿园的第一个暑假,他们恰好把她送去了四骊乡的老家。他们夫妇和一众三位同事,在三亚整整玩了一个星期。回来的当天夜里,在距离M城不足两公里的一处连续下坡路段,他们驾驶的凯美瑞轿车,被后面刹车失灵,突然间追上来的煤炭货车“推搡”出了防护栏,翻下了长达500米左右的土坡……

说来不可思议。这场毁灭性的车祸,瞬间吞噬了那三位同事鲜活的生命,却奇迹般地“放过”了祺煜和辛小悦夫妇。

祺煜伤得最轻,除了右手腕骨折外,其余身体各处都算擦伤。辛小悦深度昏迷,右腿骨折,被送到医院抢救之后,足足睡了24个小时才清醒过来。

死里逃生的,就他们夫妇俩人,除了说是其福大命大之外,还真找不到别的理由。纷纷涌来医院探望的亲戚朋友、同事家人,无一不在感念命运之神的眷顾,就连医生护士,也当面背后,啧啧称奇。

老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既然有机会活了下来,是不是应该加倍珍惜余生的每一天?

平常人经历过这一次这样事,可能都会这么想,这么做。但祺煜和辛小悦,却在事故发生后不到一年,离婚了。

具体原因没有人知道,依他们自己的说法是三观不合。可是这三观问题,要不合早不合了呀,之前的那六七年干嘛去了?难道说,遭遇生死劫难的人,是有机会重塑自己三观的?

女儿海雁留在了祺煜身边,更准确来说,是留在了祺煜父母亲身边。他工作太忙,照料女儿的事,并不能兼顾。

辛小悦孑然一身,打理行装,重新回了工作岗位。

至此,这对璧人之间,那个天设地造的唯美传说,算是彻底结束了。

至于“劳燕分飞千古泪,鸳鸯离散万年悲”这样的真理,诠释的应该只是海雁这样的孩子的泪与悲吧。她从此只能生活在遥远的农村,对于父亲和母亲,连遥望都成了奢侈。

-3-

声色犬马,看似乐在其中。

一年后,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建筑企业交流年会上,一个叫阮晋萍的女孩,注意到了祺煜。

阮晋萍是盛凌地产公司董事长阮远的小女儿。而盛凌地产,则是祺煜他们公司在四川省最大的合作商。

这个一头干练短发的海归女郎,面孔素净,青春洋溢,还有一份不谙世事的纯真。年会上,初来乍到的她好奇心很重,总是到处张望。

这样望着望着,一个不经意,就被她望见了祺煜,风姿卓然的祺煜。

自此,那双眼睛就再也没有挪开过了。

岁月流水一般催人老,但祺煜“看花东陌上,惊动洛城人”的容颜,仿佛独得时光偏宠,愣是经年未改。

阮晋萍几乎没费多大周折,就打听到了他的详细信息。

她在他28岁生日那天,专程从成都飞到M城,并拨通他的电话,直白地告诉他,自己这一次就是为了替他庆生的而来的。

人都说不看僧面看佛面,就算是看在她爸阮董事长的面子上,祺煜也应该以贵宾身份接待她的。但电话那端的人,丝毫没有受宠若惊的意思,只是说了一个酒吧地址,让她晚上自己过去。

这多少还是有点尴尬的,阮晋萍当时就站在祺煜公司楼下。她不禁苦笑,想想自己与他,其实也就一面之缘,根本算不得朋友,怪只怪自己的这种示好方式,过于自来熟了。倒不是忌讳直白,她做人一向干脆,也主张爱要大声说出来,只是祺煜压根不卖她面子这事,真不在她的意料之中。

好在他还是乐意让自己参加他的生日会的——报地址的时候,那声音是平和愉悦的,她听得出来。那就去酒吧好了,不管自己想要什么,总是得先见到他才有可能嘛!

想通了,其实也不是多大点事。别说自己只是个董事长千金,就是总统的女儿,也不大可能一直骄傲着去追求爱情吧?

可是,当晚派对上的成员组合,还是让她吃惊不小。

偌大的包厢里,男同胞三五个,女同胞三五十个!比例之悬殊,让当时站在门口的她进退两难。

也是在那一瞬间,她彻底领悟到:自己把不远千里赶来陪他过生日当作是给他最贵重的礼物,却不曾想,对方在这一整天,诸如此类的礼物已经收到了好几十个。

上次的交流年会上,她主动向他介绍自己,跟他握手,敬酒,聊理想,以她爸为媒介,为的就是给他留下一个不错的印象,好让他记住自己,可现在,她真怀疑做那一切的意义。

这个结果,不是早应该就猜到的吗?撇开年轻有为、青年才俊,这两个标签,光是那一副皮囊,就足够莺莺燕燕们上赶着追逐了。

看着围在一起唱生日歌的那一大堆人,阮晋萍在心里一遍遍嘲笑自己。

假如没人认识自己,那还有进去的必要吗?她不如借口走错房间,逃出去算了……

怔愣之际,有个声音传来:

“阮小姐?您来了!快请进!快请进!”

有个大学生模样的年轻人小跑过来,将门整个儿拉开了,并对她做出请的手势。

她不认识他是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认识自己。

那人许是猜到了她的疑惑,说道:“我是祺总经理的助理,您叫我小赵就好了。”

房间里突然变得安静,所有人都循声向她这边看过来,包括祺煜。

同时被那么多道目光盯着,她觉得空气中顿时有什么东西悄然起了变化。喜欢一个人,从来没像这一刻一样卑微过,如同一颗沙砾,混在其他众沙砾之间,雌雄难辨。

“走错房间了,我也是来找人的。打扰到你们,真不好意思!抱歉!”须臾之间,她已经恢复了冷静。尽可能全身而退,保留尊严吧!

说完她就转身走了,只听那个叫小赵的助理,一声接一声急切地唤着:阮小姐!阮小姐!阮小姐……

-4-

那些我们不知道的事……

再见祺煜,已是半年之后,于一个上司的婚礼上。

他依然是气宇轩昂的模样,众人面前,笑得春风满面。只是在婚礼结束后,却独自跑去酒馆买醉。

当她在他对面的位置上坐下来的时候,他也只是扫她一眼, 并无意外的神色。或许不管谁坐到那里,他也不会有意外吧,那是一种哀莫大于心死的麻木感。这个发现,让阮晋萍震惊的同时,也不由心酸起来。

她多想给他一个家,如果他愿意……

虽然她就见过他三次,但只要是遵从内心的那个声音,次数又有什么关系呢?

“你愿不愿意和我结婚?”她面上平静,心里忐忑。

可他连两秒钟的思考都没有:“不愿意。”说完便仰头将刚斟满的一杯酒一饮而尽。

“可我想和你结婚,从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想。”如果横竖都是死,那索性把想说的都说干净了好了。

他看她一眼:“关我什么事!”语气冷冷的。

阮晋萍知道,跟祺煜这样求婚的,她绝对不会是第一个,而且可能每一个人,都想做那最后一个。

之所以未能如愿,被他据之心门之外,最好的解释,应该是他早就已经心如死灰了。

他离过婚、出过车祸,这些都不是秘密。那使他痛苦的根源,能是什么呢?

她听过他和他前妻的故事,的确很唯美。可不知道什么原因,终还是分了。

现在,她要走进他的心里,仅凭身份、身家、长相这些,是不足以打动他的,毕竟在众多追求者里,这些统统在她之上的大有人在。

也许,该去见一个人了,说不定她就是所有问题的症结所在。心病还得心药医,解铃还须系铃人。成与不成,姑且一试,总比什么都不做的强。

几天后,她再一次找到祺煜,并将带来的一封信放在了他面前的办公桌上。

等他反复看过之后,她问的依然是“要不要和我结婚”这句话。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任凭一颗颗豆大的泪珠砸在那页薄薄的信纸上,模糊了上面娟秀工整的字迹。

煜:

听说你过得不怎么好的时候,我很难过……

可我今天要跟你谈的,还是我们经历的那场车祸——虽然已经过去很久了,身体的伤疤也早就不痛了,但我还想再撕扯一次,让它鲜血淋漓地在你我面前重现一次……因为在没有洞悉全部内情的情况下,我认为你没有权力自作主张,让自己活在人间地狱里,饱受煎熬!

我们的车冲破防护栏的后一秒,你从车窗里成功跳出去了……

事实上你一直是坐在中间的那一个……你跨过我的身体,甚至掰开了我已经攀上窗框的双手……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残忍的话,都能被奉为真理了!

可你不知道的是,坐在另一边的你那位同事韩林,他大概也是有机会跳窗的,如果不是我拨掉了他的手的话……

同样地,如果最后不是他死死拖住我的腿,它也就不会被卡断在车窗里……

危难关头,我们都被求生的欲望主宰,意识变得混乱不堪,本能的,每个人都想活下去、活下去……

医院里,从我脱离危险期开始,你就很少陪在我身边了。自责和羞愧的情绪,从你弃我于不顾的那刻开始,就已经在折磨你了。于是,你看我的眼神,便再也不能坦荡如初了。

可是煜,我怎么好意思怪你呢!我们都是一样的人!我们大家都一样啊!绝处能逢生的那一线希望,似乎每个人都会留给自己呢……

快两年过去了,就让我们放过自己吧!因为这样活着,不如死去。

从今天开始,就伸出手臂去拥抱幸福吧!我会祝福你的,你也要祝福我。

                                                    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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