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写作,有一些专业人士建议初学者从练习写短句开始。这个建议不无道理。人们常说,小孩不宜「还没学会走就学跑」,其实写作也是类似的道理。短句比长句容易把握。短句写不好,就盲目写长句,就像走路不稳当,就开始学跑步,容易摔跟头。

以我自己为例,多年不写的选手,今年开始,重新练习写作。由于想得多而练得少,常常产生一些错觉,以为自己可以顺利驾驭文字。经常不自觉地尝试写长句,一句话表达几层意思,写下来总是难免词不达意,十分别扭。多次感到吃力之后,才意识到问题所在。于是有意识地控制自己,多写短句,甚至强行限定句子的字数,不超过十五字。几天下来,感觉效果颇为明显。写作变得更加顺利,表达更加自如。当然,这个过程也夹杂另一些问题,比如,语言是否可以更紧凑、洗练,以及表达是否可以更精准、传神,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在写短句的前提下展开。练习的效果,就是这样慢慢显现。

今天要展开谈的,是短句和长句的差异。

中国的语言文字传承做得好,大量文本来自造纸术发明之前。那时写字要用竹简,或者丝帛,成本高昂,因此书面语要求简练。于是,文言文里面大量存在短句。例如,《论语》里面的「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子贡问曰: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等等。常见句子基本都是单句,同时也是短句,偏长的复句相对少见。这个论断,看起来不无道理,其实有待推敲之处。

说记录成本高,所以要求语言简练,这个逻辑没问题。但是,说要求简练,就大量存在短句,长句复句少见,其实包含了一层逻辑上的跳跃。展开来说,短句虽然比长句字数少,但信息密度并不一定高,因此,简练不必然导致多短句。一部分情况下,长句可能效率更高。例如,「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就是一个典型复句,置「之」字于主谓语之间,取消从句独立性,从而改复句为单句,表达效率不低反高。类似的,英文里面,大量从句通过引导词带出,也起到类似的作用。一旦拆开,就需要大量引入代词,以及建立更多的规则,诸如各种「主语承前省略」、「定语后置」、「宾语不足」等,否则就难免啰嗦。

长句通常包含逻辑关系的表达,例如因果、转折、递进、让步,等等。一旦转长句为短句,这些逻辑关系就从句内移到了句间,段内。这时候,内容的陈述,和逻辑关系的传递,一定程度上解耦,表达的难度的确会降低。

此外,短句会减少对连接性虚词的使用。这也避免了长句可能产生的无解。例如,《过秦论》里面的「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因为引入了「而」字,产生了误解的可能性。中学教材里给出了两种不同的解释,一种是仁义不施「因而」攻守之势异也,另一种是仁义不施「而且」攻守之势异也。这是长句表达带来的问题,也在侧面体现了短句的优势。

长短句,本义是宋词的一个别称。这篇小文回归其字面意思,做一些简单的探讨,算是对语言表达套路的一点思考。深夜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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