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通过微信或者电话咨询律师问题,也有的人为讨教法律问题去见律师。他给律师说他自己的事情,或者与人签了合同遭遇违约,或者别人借他的钱不还,或者合伙纠纷等等。即使与律师见面的,多数也是什么证据材料也不带,自己晃悠晃悠就来了。
接通电话,或者见到律师,向律师描述自己遭遇的事,说别人欠钱不还,说别人违反合同约定,说别人种种的不诚信不仁义。接下来就问律师,我的事能起诉么?起诉了能赢么?
其实,转换一个场景,大家可以设想一下。比如张三的孩子病了,张三把孩子放在家里,去找医生,不拉不拉说一通,无非是,我孩子感冒了,医生你说该怎么办?能不能吃某某种感冒药?吃这种感冒药能好么?你让医生怎么给你诊断?怎么给你治疗?
这种咨询,比如一个人要让别人给他解一道数学题,他给你说,我这里有三个数字,1,2,3,你看看相加是等于几啊?是不是等于6?这时候,你除了顺着他说之外,你不会有其他任何结论。但这种解答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这个结论咨询人自己就知道,回答的人根本就没有回答什么问题。那问题出在哪里呢?出在两个方面,这个咨询的人认为的三个数字,是不是真的是这三个数字,这个事情,是不是就是加法,为什么不是乘法,或者除法,或者各种运算方式的混合运算?
回到法律咨询上来。找律师咨询的人,他自己认为,他陈述的就是法律事实,他认为他陈述的就是那三个数字1,2,3,而在法律上却不一定是,或者在法律上不一定能够证明。他说的仅仅是客观事实而已,这还没算上每个人的认知差异引起的偏差。或许,在律师或者法官看来,你说的那些所谓事实,其实是A,B,C而已,怎么也得不出你想要的1,2,3之和。客观事实,在法律上不一定有用,只有法律事实,才具有法律意义。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之间是有距离的,这个距离的连接,就是证据。也就是说,只有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才是法律事实。
再者,很多时候咨询者对于法律事务的处理,自己颇有想法,想让律师来论证。但是,咨询者很多关于处理的想法,是建立在他自己对法律、对自己事实的认识和理解基础之上的,它不一定符合法律规定,不一定是最好的法律方案。也就是上述的他说的运算法则不一定是正确的。
按照咨询者陈述的事实,按照咨询者设计的方案,一般会得出咨询者要的结论。因为极有可能与咨询者的法律事实不一致,可能咨询者对法律的理解有误差,这样的结论,极有可能是错误的。
最好的咨询,我觉得应当是这样:
1.带着所有的材料,自己不做取舍,全部交给律师,让律师梳理。
2.上门去见律师,而不是让律师来见你。
3.向律师说明自己的目标。并不拘泥于自己既定的目标,在咨询过程中,可根据与律师的商讨等重新予以订正或更换。
4.在律师要求时,客观真实地向律师陈述、补充涉及的事实。
5.清空自己,将证据与目标交于律师,先听律师的意见。必要时,与律师反复讨论。
6.别忘了向律师支付费用。因为咨询是律师的一种业务,一种产品,而不是一种休闲和社会义务。现在请家教都每小时几百块了,律师帮你解决令你真的头痛的法律问题,你觉得它会比家教容易吗?
7.你无需请律师吃饭,律师最不缺的就是饭局,律师还有很多材料要写,有很多书籍要读。如果实在想表达感激之情,请参考上一项。
~\(≧≦)/~啦啦啦
本站以现代、古代情诗为主,情诗网创办于2013年,以原创爱情诗歌、经典情诗、现代情诗、古代情诗、英文情诗、情诗绝句为主并收集古诗、古诗词、诗歌大全、诗词名句的文学门户。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可以放在浏览器的收藏夹中(快捷键Ctrl+D);或者看到喜欢或者有趣的诗词可以通过分享按钮给你的好友分享;情诗网是目前最全情诗大全网站之一。并欢迎广大诗歌爱好者阅览投稿!喜欢本站的话请大家把本站告诉给你朋友哦!地址是 www.qingshiwang.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