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有名的哪吒的故事。开场哪有骨,赎罪舍生。是由师傅太乙与书童四氓,还有哪吒留下的书信完成整个故事。太乙是叙述者,串联故事,书童是迷弟,狂热的崇拜者,他眼中的小主人是天神的存在——完美无缺,生死永流传。哪吒用相当遗书的留给师傅的信,表现了天才儿童边缘人士的苦闷,曲高和寡,无论哪方面高出周围,所处圈子的高度,高山仰止,形单影只,都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可是真正离开万丈红尘,不完美的世间,还是恋恋难舍,想要加入,退其次,希望可以化身自开自落的莲……

摘抄:

1,少爷还不满七岁的时候,第一次我看见他带着象牙的小弓,在院子里模仿老爷开弓射箭的姿态,我就着了迷,那完全不是一个七岁的孩子,在他身上看不出年龄,雪白的皮肤,墨似的发眉,已经十分结实的肌肉,还有他那双闪着冷静和幽微光芒微微吊梢的双眼……

2,何等的荣耀。我真愿意把我的一切去垫他小小的脚所踏过的地,虽然我知道我没有资格。

3,我常常坐在楼上的房里,两手紧握,双脚缩拢,只静静地观看浮云消逝在窗外屋檐的边缘,我用这种凝望来计算什么事也不做的时间。有时候我竟忘我正在长大,竟恍恍惚惚地感觉到了快乐。但是偶尔划空而过的雁啊——把我一下子击个粉碎。美丽的,伸展着巨翼的雁,是如何地中矢坠落啊——我看见雁飞,手膀的筋肉就不听话地自行弹跳起来,仿佛在催促我,去取弓,去取箭,去尝一尝使大力得到鲜血的滋味。冷汗于是便渗渗地从额头垂挂下来。

4,陡然暑热起来的天气,一点微风都没有。鸦群在园里嘈吵着,操场传来大群步伐移动在沙地上的声音和不时一两声作为号令的擂鼓点子,郁郁地传过来,好像是要在无限的沉闷中催我上路。在我焦躁不安到了极点的时候,蓦然一道恍恍的青色影子像冰凉的手一样拂过我发热的头。我开始渴望到有河的地方去,像是赴一个老早就准备好了的约会。

5,园外的小池和凉亭都笼罩在浓重如烟的暑气中,池鱼也傍着假山石的阴影星瞌睡不动。我们静静地溜出关口,正离城不远的时候,突然天穹轻雷连珠爆响,灰蓝色低垂的大气化作干万雨丝落了下来,仿佛是特意来解我的焦渴。我勒住马,任雨浸透我的头发和衣衫。立脚处己是旷野一片,土地发出嘶嘶的声音。当雨水渐止,大气变得水晶似的透明而凉爽。我可以清楚看见在我出生之前就已经流着的九弯河,像一条正在窜行于草丛中的蛇一般,在远处明晃晃地闪着,我突然起了极虔诚的心,倾向于那条河。

6,河水越来越近,流水潺潺地响,又好像无数透明发亮的鱼虾在匆忙地唼喋。我把衣服一件件脱下,顺于扔在走过的路边,当我到了河边,已经完全赤裸了,只剩下腰间一向围着的紅纱巾。

7,我终于用血偿还了我短短一生?人间一切所有亏欠的。我得到最终的自由,我可以俯临人世,没有时间,空间的世界于是变成平面的图画,无一处不和谐。我应该快乐。可是师傅,就如你听见的,我还是在哭,忍不住的眼泪使我还想加入到世间的不完美里去,而且,在眼泪里,我看见波光粼粼的河,就像是在那个五月的下午……

8,一脚盘踞,一脚微踏在青草地上。半旧的白麻道袍顺着肩胛垂下许多皱褶;宽大的衣袖遮住了脚上的芒鞋。微微向前倾注的身体,像是正在观赏野生在河滩浅渚中的莲花……

整部小说集,这篇最好。

哥儿俩:十三四岁想过要做什么呢?小说里的哥俩想要结帮会。表哥说:“可也不是叫你去乱打架啊,我们是要凭本领去打抱不平。”表哥目睹帮会老大厮杀,捡了砍掉的手指泡在酒精了。哥俩商量读书,锻炼身体。蛮正能量的。但是,故事的另外部分,表哥的父亲舅舅,教授,年老体弱,没有舅妈,与表哥和一屋子的画相依为命。舅舅腿意外受伤送去医院,与另位二舅同间病房,二舅病入膏盲,哥俩苍苍白发,落下浑浊的眼泪,他们亦是由风华正茂的十三四岁走来。新旧更迭,这就是人生。

盛开的扶桑花:这是一个有关生死的小说。儿子要做爸爸了,很不快乐,甚至不想要意外到来的胎儿。原因是已经去世的父亲,父亲去世前说:人活着时间太短,什么事都应该自己做主选择,一点马虎不得,要不然后悔也迟了——我一生也做了不少别人称赞的事,可是我想,思前想后的想,好像这一切都没有意思,不知道究竟少了些什么,我突然觉得我这一生也没有意思……

儿子眼见父亲离世:当妈从厨房替爸爸重泡上热茶回来,才发觉爸爸没声音了。独自蹲在墙角,身子缩得极小,白发的头深埋在膝间。妈吓坏了。

我便是这样看着爸逐渐死去的。当我们将爸爸扶倒在长沙发上,他还有一线知觉,我看见他以一种极大的努力将头转向那还自空照着桌面的,正常人视力所不能逼视的两百烛光麻将灯,瞪视着断了气。

我不记得妈怎样爆发了哭嚎,怎样歪倒在地板上,将额头在地上碰得砰砰响。我能做的只是努力抱住妈,努力从死亡中抢夺下一个活人。几近空白的脑海里,我突然想到:即使我暂时抢回了活人的生命,这一切又有什么意思呢?

最后,在儿子的想象里,牵着自己还是胚胎的孩子的手,参看朽腐残缺的生命:枯干的小鱼池,蛀满蚕蛹的扶桑花。

我们没有选择,来到这个人世,没有意思也罢,少了什么也罢,总是来过,经历过,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这样就好。

开始不理解小说开篇两章,日常琐碎,滚滚红尘,三姑六婆,生命的终极意义,有些人,穷其一生不会想起。

秋干架上的小露比:这篇小说首先想到留守儿童,父母外出打工,没有办法照顾幼小的子女。孩子成长阶段缺乏父母的关爱。当然小说里的父母与女儿极端一些,父母有能力换了大房子,挤身中产阶级的生活,当初做的恶现在收了果,女儿变成小恶魔,拆父母的台,自残自虐。但是小孩永远斗不过大人,四岁女孩的反抗不过以卵击石。"慈爱"的父亲在儿童房建了秋千“悬在一个小秋干架上,像在笼中乘着小竹竿儿的金丝雀儿般微微晃动着。”母亲又有四个月的身孕。子女是父母养在笼中的金丝雀,就像昂贵壁纸一样装点门面。

吴李锦凤的礼拜天:小人物的喜怒哀乐。都离不开线吧,倒会估计是一种民间非法集资,卷款私吞的行为,大家都是熟人,反正没有钱还,爱怎样怎样吧。倒会者家有病妻,随时拆迁的邋遢店面,幼女小小年纪动晓世情。要债者亦生活艰辛,丈夫不成气,有志气的儿子需学费,女儿满嘴蛀牙,看牙医要钱,……真真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只一个钱字了得。

病:算是什么病呢,染发过敏脸肿得猪头一样,为什么要染发呢,与许多年轻人一起工作,年老的危机感,生活的危机感,拖家带口的危机感,庸常生活中一地鸡毛,又能怎么样呢,烦恼永远都是自己的,没有人替。

夺水:算神化还是寓言?未卜先知的刘伯温,龙王龙婆施法术夺了城里的水,夺水英雄由女人的床上宿醉醒来,为了一个女人去夺水。英雄都是这么懵懂中诞生的?没有远大抱负,得过且过赶鸭子上架。夺来的苦水便是人生吧,甜水可望不可及,苦水总比没有的强。作者这样评述自己的作品:《夺水》中的高亮(夺水英雄)其实就是未能化莲的哪吒,被囚禁在茫然,黑暗的灵魂中。如果无尽轮回都是苦瘴和颠倒梦想,便无需添加任何艰涩而无解的文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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