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初入门道者如我,也知道百度的看家软文之作《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不得不承认,我凿实被狠狠地打动了五分钟。

我看到这样的说法:“最成功的软文是你压根儿没有意识到这是软文。”——我认为这是哗众取宠了,应该改为:“最成功的软文,是你知道这是软文,可还是不由自控地看完了。”

实事求是地说,迄今为止我看的软文并不多,印象最深的有二,一是前面提及的《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二是《我害怕阅读的人》。

这两则软文,无一例外地是打了感情牌。前者动用了亲身经历(也可能是虚构之作)以及读者共鸣,后者诣在引起特定人群的共鸣。至于为什么配给软文的量词是“则”而不是“篇”?因为窃以为凡终极目的和商业捆绑在一起的内容,本质都是消息,而不是文章。

兴许是我目光浅狭了。

微信公众平台开通原创保护功能,理由也显而易见:这年头,人们太会抄了。一字不改那是胡同口水平,现在流行的做法是改头换面核心不变,还恬不知耻地安一个名号:伪原创。一旦你给你的文章框上了“原创”二字,不仅代表你刚刚公之于众的这篇文章细至标点符号都孕育自个人,同时也暗示着,即便有一天你江郎才尽了,你也曾经是磊落的原创者。

而软文原创能力,在这个无事不可被营销的时代,重要性堪比呼吸。当我们对其抽丝剥茧,就发现软文的本质,几乎和所有编辑在做的事情一样:资源整合和文字打理。所有已然被奉为江湖传说的软文,无一不是冗长的、信息庞大的。

鼻祖级软文写手天才小熊猫的软文写作,为“慢工出细活”这一定论提供了有力依据,大部分时候,网络游戏,是他进行创作的载体和内容主线。很不幸,我是个玩儿五分钟游戏就会产生厌世情绪的人,这一点投射到对他的软文阅读上,就成为了,停留在每一篇软文上的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由此可见,出色的软文还得遇到懂它的人。可这似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懂它的人必须重要。

尽管第三次科技革命并没有一个清晰的分水岭,但是人们已经不由逆转地在它的浪潮下过活了至少二十年。而软文逐渐成为日均曝光率奇高的产物,最强壮的温床也正是它。

大部分人都无法成为缔造者,但是可以成为不予回报的享用者。软文写作者的无奈在于他们需要动用浑身解数,去讨好在学识层面上被自己甩出大半个中国的人。

客观来看,没有人能不傍丝毫个人情感地写出一篇软文。我的上一份工作,是力图通过相对轻松的方式整合严肃新闻。即便是逻辑看来如此歪斜的工种,仍然需要我个人对所谓“轻松方式”的界定。因此,我们姑且可以相信,每一篇看来无厘头、盲追热点的软文都或多或少地保存了作者的自身价值观。

人还能坚持写作,不管输出内容是为了娱乐大众还是安抚自我,必定是因为写出来的不会是与内心全然背道而驰的东西。

段子手领域的楷模银教授就是软文界的个中高手。他的软文有一种欧.亨利式的转折,外加无法用哪位名作家来类比的幽默。比如某手机的新品发布会软文,我愣是津津有味地通篇阅毕,味如泡萝卜,多汁酸爽。

不合格的软文,看到末尾会激发一种被耍的愤怒,反之,则有豁然开颜之快意。

你要问刻意搞笑是不是真情实感?愚以为能把自己逗笑了也算。倘使你自己都无法认同的无论是诙谐的还是正统的内容,大众认可的程度也势必有限。

而还有那么多人明知是软文偏要洒真情的原因是人性本善。吃的苦头越多,越懂往猪肉里注水的无可奈何。因此渐渐地,我开始以一种同情的眼光审视这群豁出命去睁眼说瞎话的人。他们甚至从未品尝过天然健康的猪肉,可又别无选择地把病变的猪肉塞入了无聊人的口中。

对于不得不走上软文撰写的文学青年来说,我想,不无中生有,就已经是对内心最真诚的不背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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